为更好的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内容,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党员于2018年10月29日在国际教育学院2103会议室开展了以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为主题的党支部会议,会议由李茹同志主持。会上宋玮同志通读了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主要内容,李茹同志对其内容进行了深刻的总结。

全体党员通过学习《细则》,总接到了以下几点:

一、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,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。

二、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,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应该严格遵寻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有关条例。

三、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,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。

四、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。

五、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,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六、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,作为党建工作述职、评议、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。